《诗经》中的“于”字用法探析
发布时间:22-07-15 点击次数:54
[摘要]“于”字是《诗经》中出现频率较高、比较重要的一个字,在全书中一共出现了339例之多。它在《诗经》里的用法按实词和虚词可以分为五大类,做实词时可用作名词和动词,做虚词时可做介词、连词、叹词和助词。
[关键词]《诗经》 于 实词 虚词
 
引言
“于”字在甲骨文时期就已经出现,沿用历史悠久。而“于”在《诗经》中出现的次数也比较多,用法也相对复杂,本文将从实词和虚词两大方面,通过列举典型例句的方式对《诗经》中“于”的用法进行尽可能详尽的划分,进一步探讨“于”字在《诗经》中的具体用法。
 
一、“于”作实词
(一)“于”作名词
“于”字作为名词在《诗经》中出现不多,只有1例。
(1)既伐于崇,作邑于丰。《大雅·文王有声》
整句意为:举兵攻克那崇国,又建丰邑真漂亮。
“于”,通假字,通“邢”。“邢”为古邘国,故地在河南省沁阳县西北邢台镇。这里的“于”在句子中充当宾语。
(二)“于”作动词
“于”在《诗经》中的动词用法一共有16例,从结构上我们可以把他划分为“于”+处所名词和“于”+非处所名词,其中,“于”主要表示动作行为,实施某种动作。不同的结构“于”作为动词有不同的意思。
1.“于”+处所性名词义为“去”、“往”,在《诗经》中有2例。
(2)素衣朱禄,从子于沃。《唐风·杨之水》
(3)素衣朱绣,从子于鹄。《唐风·杨之水》
这两例的结构类型为“从子+于+处所名词”,“于”在句子中充当动词谓语,在人称名词和处所名词之间,表示人发生的动作,“沃”和“鹄”作为处所名词加在“于”后面做“于”的宾语。《集传》有释“欲以诸侯之服从桓叔于曲沃”,意思就是“跟随他去到曲沃”。
据考察,“于”字在最早的时候,就意为“去”、“往”,而到文字发展后期,有了更多可以代替这一意思的字的出现,所以“于”字的这一用法也就渐渐衰落。
2.“于”+非处所性名词义作“为” ,在《诗经》中有14例
(4)定之方中,作于楚宫。
(5)挨之以日,作于楚室。《郎风定之方中》
王引之在《经传释词》卷一里说“‘于夕犹’为曰‘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撰之以日,作于楚室。’楚邱之室”。这里的“作于”即相当于“作为”。
(6)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豳风·七月》
(7)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豳风·七月》
(8)昼尔于茅,宵尔索綯。《豳风·七月》
上述例子中,“于”字所在的句子分别意为“十一月上山猎貉”、“正月开始修锄犁”、“白天要去割茅草”,这三处“于”后面的名词都是非处所性名词,作为动词“于”的支配对象存在,在句子中充当宾语。《通释》中解释:“‘于耜’与‘举趾’相对为文,于犹为也。”王力在《集传》中也说“于貉犹言于耜,谓往取狐狸也。”这里的“于”字作为动词相当于古汉语中的释义为“做...”的动词“为”,表示人们具体的行为动作,但在具体分析时要根据不同的语言环境做出不同的解释。[1]
 
二、“于”作虚词
(一)“于”作介词
“于”作介词在《诗经》中共出现有238例,它通常与后面的词(名词或者代词)组合起来形成介词结构,可以引进动作的处所、原因、时间、对象、范围等。而“于”+宾语的介词结构在《诗经》中出现的位置一般是放在谓语之后作补语,但也有放在谓语动词之前做状语的情况。下面,我将从“于宾”结构在句子中的位置和它所能引进的情况对它的用法进行分类。
1.放在谓语之前做状语,共有74例。
①表示引进动作行为的时间,有2例
(9)自我不见,于今三年。《豳风·东山》
(10)其在于今,兴迷乱于政。《大雅·抑》
这两个“于今”在例句中分别义为“至今”、“现在这个时候”。“于”字放在“今”字前,组成固定结构表示时间。[2]
②表示引进动作的处所,有33例
(11)于时言言, 于时语语。《大雅·公刘》
意思是“聚集在这里一起说话交谈”。这里的“于时”义为“在这里”,表示动作发生的所在。
③表示动作的方向,有25例
(12)于周受命,自召祖命《大雅·江汉》
整句意为“去到岐周进行册封,援例康公仪式如旧”。这里“于”的意思是“去到”,“岐周”是“于”的归属地。
④于以、于何
“于以”、“于何”所在的句式在《诗经》中表示询问义,它的下一句通常是对“于以(于何)…”的回答,共有14例
(13)于以采藻?于彼行潦。《召南·采蘋》
(14)哀我人斯,于何从禄?《小雅·正月》
(15)彼人之心,于何其臻?《小雅·菀柳》
“于何”“于何”义为“在哪里”。
(16)此日而食 于何不臧?《小雅·十月之交》
“于何”义为“奈何”
(17)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召南·采蘩》
(18)于以用之?公侯之宫。《召南·采蘩》
“于以”义为“做什么用”
(19)于以求之?于林之下。《邶风·击鼓》
“于以”义为“到哪里”,在相同的表示疑问的句式里,不同的语境会有不同的释义。[3]
2.放在谓语之后做补语,共有164例。
①表示引进动作行为的时间,有1例
(20)庶无罪悔,以迄于今。《大雅·生民》
“以迄于今”即流传到现在,这里的“于今”表示时间,义为“到现在”,做“迄”的补语。
②表示引进动作的处所,有67例
(21)有杕之杜,生于道左。《唐风·有杕之杜》
(22)星言夙驾,说于桑田。《鄘风·定之方中》
这里的“于”表示为“在”,“在路左”、“在桑田”,表示动作之所在。
③表示引进动作的方向,有54例
(23)百岁之后,归于其室。《唐风·葛生》
这句话的意思是“等到百年之后相会在碧落黄泉”,“室”就是“归”的归属所在。
(24)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卫风·氓》
这里“顿丘”就是动作想要到达的目的和方向。
④表示引进动作的涉及对象,有例42例
其中表示引进动作行为的受事者有28例;表示引进动作行为的施事者有14例。
(25)惠于宗公,神罔时怨。《大雅·思齐》
(26)无弃尔辅,员于尔辐。《小雅·正月》
上述例子中“宗公”和“辐”都是“于”引进的受事对象。
(27)忧心悄悄,愠于群小。《邶风·柏舟》
整句意为“内心更加忧愁,众妾心生怨恨”。这里的“于”引进的“群小”是施事者。
(28)鼓钟于宫,声闻于外。《小雅·白华》
“宫内敲起大乐钟,声音必定被外面听到”。这里的“于”引进的也是动作的主体。
(二)“于”作连词
“于”在《诗经》中作连词主要是作并列连词使用,连接句子中的两个并列成分,共有6例。
1.“于”作并列连词时相当于“与”,有2例。
(29)靡圣管管,不实于亶。《大雅·板》
(30)不告于讻,在泮献功。《鲁颂·泮水》
例句中的两个“于”都把意思相近的、有相同语法功能的两个词串连起来,表示并列关系,比如“实”和“亶”都有表示诚实的意思、“告”和“讻”都有表示大声叫的意思。
(31)既燕于宗,福禄攸降。《大雅·凫鹭》
有人认为“于”表示“在”的意思,表示已经在亲庙设酒席,把“燕”当作“设宴席”来解释。但也有人认为这里的“于”也可作并列连词,比如俞樾先生就觉得“既燕于宗”承接了上文的“公尸来燕来宗”,所以“于”有连结并列之意。我更偏向于“于”字表示引进处所的“在”讲,在此句中没有连词的用法,因为这样可能更符合句子的具体含义,也有助于很好地与上文区分开。这只是我的粗浅之见,这个问题仍需研究之后再做定论。
2.“于”作承接连词相当于“而”,有4例。
(32)之子于归,远于将之。《邶风·燕燕》
(33)公之媚子,从公于狩。《秦风·驷驖》
(34)无小无大,从公于迈。《鲁项·泮水》
(35)桓桓于征,狄被东南。《鲁项·泮水》
(32)中的第二个“于”和(33)-(35)中的“于”都把前面的状语和谓语动词连接了起来,用来表示承接关系。
(三)“于”作叹词
“于”字作叹词在《诗经》中的用法一共有11例,它通常与“嗟”连用,构成“于嗟”结构。
(36)于嗟麟兮《周南·麟之趾》
(37)于嗟洵兮,不我信兮《邶风·击鼓》
(38)于嗟乎驺虞 《召南·驺虞》
(39)于嗟阔兮,不我活兮《邶风·击鼓》
“于”在《诗经》里作为语气词中的叹词存在,通“吁”,《正韵》记载:“休居切,与吁通。叹辞。”。“于”往往不能单独使用,必须依附在“嗟”字之前,相当于起帮助“嗟”加强语气的作用。《诗经》没有单独用“于”字独立成句表示语气的用法,而“嗟”字作为叹词表达语气却很常见,比如:
(40)嗟我怀人,寘彼周行《周南·卷耳》
(41)嗟我兄弟,邦人诸友《小雅·沔水》
这两个“嗟”都是语气词,放在句首,没有附加任何东西,单独表示感叹或悲叹。
(四)“于”作助词
“于”字作为助词在《诗经》中的用法共有67例,一般分布在句子的开头和句中,没有实际意义。
1.“于”在句首作衬音词,无实义,共有21例
(42)于邑于谢,南国是式。《大雅·崧高》
(43)于疆于理,至于南海。《大雅·江汉》
例句中“于”字所在句分别意为“分封于谢建新邑”、“划定疆界, 治理国土”,《诗经》大多为句式整齐四字句,为了保持音律和音节数目的完整性,会在句子里加一些无实义的字,起到保持音节一致的作用。
2.“于”在句中是宾语前置的标志,无实义,共有4例
(44)赫赫南仲, 玁狁于襄。《小雅·出车》
(45)四国于蕃,四方于宣。《大雅·崧高》
例句分别意为“威名赫赫的南仲大将军,率军出战把玁狁一鼓荡平”、“捍御四国,教化四方”。根据句意我们可以看出“玁狁于襄”和(45)都是宾语前置句,“于”字在前置宾语和动词之间,没有任何实义,是宾语前置的标志,起加强语气的作用。
3.“于”字在主谓之间,无实义,共有42例
(46)王于兴师,修我戈矛。《秦风·无衣》
(47)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周南·葛覃》
(48)之子于归,远于将之。《邶风·燕燕》
例句(46)中的“于”则用在主语之后,动词之前,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也无实义,(47)(48)中的第一个“于”的助词跟(46)的结构、用法同样。
 
结语:
根据本文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于”字是《诗经》常用的一个虚词,可以作介词、连词、叹词和助词,其中作为“于宾”结构的介词用法最多,可以放在谓语之后,也可放在谓语之前。而“于”作为实词的存在,特别是它的动词用法在《诗经》中并不太常见,学界也对其无过多研究,甚至有学者认为《诗经》里的“于”字只有虚词用法。每个人的理解不同就会对此作出不同的划分,而我们也要结合不同的观点对《诗经》中的“于”字进行进一步的考察, 这样我们才能更加精准、具体地了解到“于”字在《诗经》中的词性和用法。
 
 
参考文献:
[1]姚冠群.《诗经》“于”字的用法分析[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01):41-49.
[2]徐振鹏.《诗经》中“于”字用法考察[J].语文学刊,2011,(15):29-30.
[3]沈怀兴.《诗经》“于”字辨释[J].语言研究,1993,(01):100-107.
 
 
作者简介:张雨露(2001.11-),女,汉族,河南南阳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中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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