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新秩序下国际经济法的价值选择
发布时间:22-06-24 点击次数:180

摘 要: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影响下,各国之间联系日益密切,同时国际交往日益广泛。在国际经济新秩序下,全球经济法在全球事务里的影响作用在持续加强。我们不单单要精于应用全球经济法来全面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与全球事务,进行对外相互交流与合作,并且需要从保护国家实际利益、处理好国与国之间的相互关系出发,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共同发展实现双赢并且打造良好的国际环境。本文将对国际经济法的价值追求进行分析,以更好地理解国际经济法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国际经济新秩序;良好的国际环境;国际经济法的价值追求

一、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形成
(一)影响国际经济新秩序形成的因素
随着世界经济出现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态势,区域经济之间的合作也方兴未已,这极大地影响了各国之间关系的发展,其中包括欧美之间的关系。总体发展形势仍旧是有竞争又有合作,这种形势反映到双方的经贸关系上可以说是摩擦不断的同时又适当地相互妥协。但是还是应强调,双方之间的合作才是主流形势。近年来,随着发展中国家中的新兴国家不断崛起,其经济增长十分迅速,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实力差距逐渐开始缩小[1]。世界经济开启了一个“历史性的变革”。这个“历史性的变革”无疑是推动发展中国家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加速器。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在南南合作中不断开展与加强了全球性经济联系,这同时也成为了发展中国家想要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因素。
(二)国际经济秩序的演变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布雷顿森林会议中所签署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国际复兴开银行协定》以及在后续发展中出现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基本确立了国际经济秩序的整体框架,为国际金融、经济发展以及贸易活动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制度安排。
第一、在这种经济秩序中,出现了更多有可能的主导者。之前主要由西方主导、支配以及领导国际经济、金融政策的现象现在已经有所退化,发展中国家的席位占据比例不断地加大,而且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也有逐渐增大的趋势。
第二、国际贸易秩序也呈现出跨越传统体制性约束的趋势。世界贸易组织之前也为国际商品贸易自由化做出了一定的推动力,但是却也受阻于诸多因素。国际经济以及贸易等活动细致划分的情况使得全球将每项政策谈判议程置于一个大框架内进行成为了困局。恰如这样的困难情况也激励着新的贸易安排谈判的发展。WTO的框架仍然存在,但是其日渐突出的功能性谈判也崭露头角。
第三、全球经济管理秩序里法律权力转化开始提速。因为在推动全球经济提升进步里的贡献加大,全新交易市场与不发达国家的社会知名度逐渐提高。全球货币基金管理协会的组成份额,也能够从某一个结构侧面表现出这类改变。在出让的6.0%组成份额里,我国增长2.398%,总组成份额提高到6.460%,增加总量最多是印度、俄罗斯、巴西,其排位依次提高到第八、九、十位[2]。但是,全球经济管理秩序改变里,虽然内在活性有效组分增加,但是其调整变化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在科学应用技术、金融综合实力及基本规定确定权方面,欧美依然占有优势,其社会知名度依然占有惯性作用效果。应对全球经济影响力量分布局面的调整变化,美国积极主动把握全世界经贸基本规定的最高层综合系统设计,希望超过世界贸易组织而重新综合系统设计新版全球经贸基本规定,其抗衡全新经济联合体发言权、夺回基本规定确定权的想法非常明显。美方有专家学者直言,为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美欧需要相互合作以保持欧美的主导地位。假设TPP、TTIP最后实现谈判,美国将会重新获得主导地位,全世界经济管理秩序将会重新分布组合,布热津斯基相关“增加的欧美”抗衡“最新的东方”的策略构思规划猜想或将逐渐发展成为实际。
但是,值得关注的是,金融危机后欧美通过修改调配和改革创新,在某一些方面可能重新获得优势,不发达国家则会遭受金融危机的反面作用,使社会经济的提升速度减缓[3]。 然而,从长远角度分析,全球经济发展分布局面里不发达国家的后发优势依然会逐渐大力发挥出作用,其在全球经济管理秩序调整变化里的作用力会逐渐提高。能够得知,今后全球经济管理秩序不会由欧美或者是单一性体制主导,而将会逐渐发展成为多元化相互平衡,作用功能各异,全世界和地区秩序修改调配并同存在,多边和双边、次地区性体制建设和改善提升同样重要的新秩序。
二、国际经济法价值选择的重要性
对国际经济法的深入研究一定要建立在国际经济法价值选择的过程之中,国际经济法价值选择对于国际经济法的应用以及更好制定与改善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首先,通过对国际经济法的价值探索,我们可以了解到每个国家在开展贸易活动时所希望能够获得到的利益,并希望借助国际经济法加以调整以及做到平衡,以期望各个国家所获得的利益可以达到一个平衡状态。就从这个方面来讨论,国际经济法的作用已经远远不只是满足经济稳定发展的需求,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保证人民的生活质量,通过构建更加和谐美丽的生活环境促进每个国家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缓和与和谐[4]。第二,通过对全球经济法价值选用展开分析探究,我们探究到改善全球提升发展方式的方法,全球提升发展方式只有进一步具有可行性、和谐公正性,才可以更加良好地推动全球人民群众的提升与进步,才可以让国家和国家相互之间产生更为高效的交流沟通,才可以真正让地球逐渐发展成为“地球村”,让所有人都可以寻求到本身进一步提升、发展的分布作用空间。第三,国际经济法价值选择,能够为国际秩序的建立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全球经济法通过法律的规范性可以实现全球秩序的成立,规避与缓和全球市场贸易进行过程里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冲突,推动全球、国家社会经济的提升与发展,规避全球环境产生紊乱的实际状况。这是全球市场贸易指出的多种需求,更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核心条件。
三、国际经济法的价值选择
(一)追求自由
在全球经济法方面,自由通常是指国家对私人交易赋予的一定的分布作用空间,也全面覆盖了国家自身的经济自由。
详细模式通常包括以下四大类定义:1.赋予国家确定宏观市场竞争经济战略的经济自由;2.赋予国家对本国经济流通管理活动的综合管理自由;3.国家赋予买卖交易人员经济交易市场行为的自由;4.赋予经济影响作用因素在各个国家、地区之间,展开流动的自由[5]。所以,全球经济法不单单要对交易人员进行规范,还需要对经济交易市场行为确定交易基本规定,更关键的是确保许可经济影响作用因素在各个国家、地区之间的流动。全球经济法律法规管理体制在完成全球经济自由方面,也存在非常关键的协调管理。当代的全球社会需要成立自由的全球交易市场。全球经济法完成全球经济自由交易的重要渠道为,国家之间通过签订条款的模式来处理和解决本国社会经济提升的问题。
(二)稳定秩序
全球经济法律秩序,是指在全球经济交易的范畴里所体现出的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影响关系,包括国家和私人之间的监控综合管理整体样态[6]。全球经济法律秩序和本国经济法律秩序存在一定的联系。在这其中,最为核心的不同是二者之间的层级不一,在全国经济法里,能够确定出一系列统一的秩序;然而在全球经济法里,因为各个国家、地区在不同层面以及法律秩序的客观存在,就不会造成相同秩序形成。当然,国际法律规范对于国际经济秩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经过聚集各个国家、地区的全球经济法法律标准规范,来让其在完成全球经济管理秩序过程里大力发挥作用[7]。能够通过以下三个构成方面展开观测和分析探究:1.针对各个国家、地区在对于宏观市场经济调控以及交易市场监督全面管理法律条款范畴之外的构成部分,应当落实好保护各个国家、地区的涉外经济管理秩序;2.国家和国家之间能够签订条款来维护全球经济管理秩序;3.全球应该制定高效的法律对全球经济管理秩序展开保护。
(三)实现正义
正义的内涵较为广泛与复杂,没有好办法精确展开度量。从法律层面来看,正义来源于私法,对私人相互之间的影响关系展开束缚,给私人的合法权利创造因果平衡的作用效果。全球经济法的正义价值,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依次是公平和正义。综上所述,全球经济法对公平的顺利实现有推动作用。全球经济法的多种标准规范,为实现公平提升了充分保障,能够通过如下三个构成方面来体现:1.全球经济法应该充分保障国家和国家之间力量对照的公平以提升发展。在现如今的提升进步过程里,各个地区国家之间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但同时也具有相同权益。2.全球经济法应该为全国和全球交易市场的公平竞争,提供充分保障3.全球经济法对域际公平和代际公平存在推动作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是实现各个国家、地区经济可连续性提升进步的基本条件。
(四)探索效率
全球经济法的工作效率价值和经济管理研究分析学里的工作效率以及收益,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旧有传统模式提出,经济管理研究分析学所充分重视的是工作效率矛盾问题,而全球经济法律重视的就是公开、公正的主要矛盾[8]。全球经济法律所追逐的工作效率,通常都是由以下三个方面构成:1.国家和国家相互之间在展开经济策略时,策略制定要及时、迅速、有效,而且可以高效实行和应用;2.交易人员展开全球交易行为活动的时候,能够流畅地在法律法规背景里展开;3.国和国在全球交易市场里产生矛盾争论的时候,能够快速高效地展开调解以处理和解决问题。全球经济法律法规管理体制应该从某种层面上,对全球经济工作效率的提升发挥推动作用。全球经济法律追逐的工作效率方式及渠道多类多样,然而其本质上还是协调国家之间的经济相互作用关系,包括对全球经济行为活动展开管理控制这两个方面来发挥提升工作效率的影响。其推动模式通常包括以下四类:1.对全球经济法主体应该其法律权利明确;2.对全球经济法主体法定权利的保护;3.对全球经济市场贸易有效运行的充分保障;4.,确定科学合理的矛盾争论处理和解决体制,为全球经济矛盾争论提供迅速高效的处理和解决方式。
四、结语
全球经济法价值的追求从平等向着公平发展方向进化提高,从国家、公司的完全独立行为活动,逐渐发展成为联合提升发展,通过公司、国家之间的单纯竞争相互作用联系,逐步产生关键的联合提升发展合作方式。全球经济法的真实应用价值在向着更加辽阔的方面对外延伸,其不单单将更具有社会价值,并且还将具备关键评判的详细内容,这就要求在已有基础应用之上持续展开延拓,让全球性法律的真实应用价值和主要内容,更加具有深度与广度。
参考文献:
[1]王广文.国际经济法的价值追寻与选择[J].法制博览,2016(29).
[2]甄月.关于国际经济法的价值追寻与价值选择研究[J].法制博览,2016(19).
[3]马珊珊.国际经济法价值探究[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
[4]强蔷.公平互利原则: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选择——兼与平等互利原则比较[J].宜宾学院学报,2014(11).
[5]王妤,李剑.国际经济法之公平互利原则的现实必要性[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14(11).
[6]张峰硕.国际经济法的价值追寻与价值选择分析[J].法制博览,2019(34):117-118.
[7]尚蓉.国际经济法的价值追求和选择思考[J].法制博览,2018(25):69-70.
[8]郭德香.改革开放40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综述[J].法学评论,2018,36(04):40-51.
 

基金】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全称:国际经济新秩序下国际经济法的价值选择项目编号:04M2021219

 
 
 
 

联系电话:029-81130634

投稿邮箱:qinzhibjb@126.com qinzhibjb@163.com

Copyright © 2021-2022 秦智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