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天有所止”的人性论思想探微 ——以《
发布时间:22-06-24 点击次数:134
摘要:如何避免道德实践仅仅停留在心性层面,使“勉强学问”成为“心性”,与现实世界相联系并有利于现实世界发展,这是康有为面临的问题。他通过“仁政”思想,将“人性论”与政治学说相结合,以期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所以,对康有为思想的理解,需要将他的人性论与政治学说紧密联系。
关键词:人性论;康有为;仁政
 
康有为的“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从人性论而来认为“仁”的实现,需要君主引领,他主张通过君主立宪制逐步实现大同社会。另一方面,康有为承接黄宗羲政治思想,吸收西学,将人民平等理解为人人皆可行仁。“仁”不再是知识分子“济天下”的工具而成为人人皆可行之使自我得以挺立的途径。
 
一、背景
康有为(1858-1927年)著述甚丰,学界对他的研究未曾停止,对他的评价充满了争议。正如他自己所说:“自戊戌以来,旧则攻吾太新;新则攻吾太旧。革党又攻吾保皇。”然而无论“新”还是“旧”,对康有为的评价大多是针对他的政治思想,少与他的人性论思想有充分的联系。这固然与康氏所处的时代环境,面临的时代主题有关。然而仅仅从他的政治活动来评判,难免有所“偏”,从中生出一种他“叛出儒学”的念头。部分学者如萧公权、汪荣祖师徒对他的人性论有单独的讨论。萧公权在评价康有为人性论思想时说:“更使人糊涂的是,他对人性初生时无所谓道德之说,并不一直坚持:性无善恶,而生有气质。既有毗阴毗阳之偏,即有过中失和之害。甚者纵欲任气,其害仁甚矣。”萧公权从阳明心学的角度,认为心与性无论“已发”,“未发”都应是“中和”,康氏人性论“有过中失和之害”。如此便不能没有阴阳之偏、善恶之分。这恰是萧氏沿着宋明理学对人性论问题思考的路向对康有为人性论作出的评价。是对康有为从人性论方面,为补救宋明以来,理学和心学造成“平时素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的流弊做出的改变,有所误解的地方。进而萧公权认为康有为人性论“甚者纵欲任气,其害仁甚矣”。仍然可以看到,萧氏将“仁”进行道德价值层面的评价,认为“失中”则会“害仁”,这是未能将康有为人性论与他的政治学说相联系而造成的。他认为康有为“时而尚孟,时而尊荀”,恰是将康有为人性论与政治理论孤立来看的结果。张恒认为康有为“主张理(善)是道德实践的结果,人应该通过勉强学问实现气质的变化,进而积善成圣”。他看到了康有为从人性论开出“上达”进路的主张,却仍是就道德实践而言,没有跳出宋明以来的窠臼。
康有为所处的时代环境与宋明乃至秦以后两千年的专制环境都有不同。相似于春秋战国,旧的统治秩序正在瓦解,新的统治秩序仍未建立。社会上泛滥着各种思想,如何建立新的大一统国家,采用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思想文化,是当时知识分子普遍思考的问题。混乱时代下的康有为与孔孟有许多类似之处,康氏也曾自称“南海圣人”。这种局面下产生的康有为的思想,不能从人性论和政治思想孤立的角度研究。与春秋战国不同的是,康有为仍面临着有两千多年历史的传统儒学,尤其是宋明以来,儒者接续“道统”产生的“理学”。“理学”在社会上的影响限制了康有为思想的阐发,同时,各种西学争相传入,这同样给康有为理解儒学产生深刻影响。理解康有为,不仅要将他的人性论与政治思想相融合,同样要从宋明理学的传统以及康有为努力扫清这种传统障碍作出的努力方面入手。

二、传统的人性论

人性论,几乎是每一个思想家都会涉及的问题。除孔子“性相近,习相远”未能明确表述人性的来源,以及对人性有一个明确的价值判断。历代思想家诸如孟子的“人性善”,告子的“性无善恶”,荀子的“人性恶”,董仲舒的“性三品”等,诸多人性论思想都对人性进行了价值判断。无论“人性善”,还是“人性恶”,抑或是“人性无善无恶”,这些思想家大都认为人性“源于天”。如《中庸》开篇即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告子说:“生之谓性”;宋明时期更是明确将“性”与“天”相联系,“气质之性”、“性即理”等诸多提法,无不将“性”本于“天”。牟宗三认为这即儒家的“内在超越”:天道高高在上,有超越的意义。天道贯注于人身之时,又内在于人而为人的性,这时天道又是内在的(Imannent)。天道既是“超越的”又是“内在的”,这为人通过“上学而下达”的修养功夫实现“天人合一”提供了可能。天道高邈,杳无界限,不可很快达到,以致不得不终生求之,天赋人之“性”又是如此真实,似唾手可得。历代先贤无不孜孜以求,提出诸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生外王之道,“求放心”、“大其心”、“格物致知”等“本于天”而“内于心”的道德修养进路。后人“士希贤,贤希圣,圣希天”无不致力于向内进行道德实践,提升心性道德修养。
深感于宋明理学“素手谈心性”的传统,康有为认为有必要正本清源,厘清人性论,分定天人关系,停止做无限“下学上达”的“内在超越”,开出合理的求学进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新人。康有为人性思想来源驳杂,他本于孔子“性相近,习相远”的说法,对孟子、告子、杨雄,董仲舒等人的人性思想多有批驳吸收。延续儒家注疏的传统,他在注解前人人性论基础上阐发了自己的思想。一方面继承传统,另一方面对传统不断批判,这也造成康氏人性思想分散而难以准确理解。把握康有为人性思想不能仅仅从他延续先贤人性论的固有视域出发,也要注意他超出理学的方面,整体把握才能看清。萧公权说:“更使人糊涂的是,他对人性初生时无所谓道德之说,并不一直坚持:性无善恶,而生有气质。既有毗阴毗阳之偏,即有过中失和之害。甚者纵欲任气,其害仁甚矣。”杨华认为“康有为论性善,有人人性善而及人人平等,旨在为他的‘大同’思想浇筑一个哲学根基,为他的‘三世’进化思想提供可能性的论证”;张恒说:“可是,按照康有为在别处再三强调的观点,‘性只有质,无善恶’,这岂不是与上文所说人有‘善性’相矛盾了吗?”并且他说:“其实,康有为完全可以在坚持‘性无善恶’这一观点的前提下避免上述‘矛盾’,那就要求他找到一座从‘性’通往‘善’的桥梁,完成一次转化”。他们虽然为理解康有为提供了不同的视角,但不了解康有为所处的时代,面临的问题,从宋明以来谈人性的路向来理解康有为人性论,难免会产生疑惑。

三、康有为“天有所止”的人性论

 
康有为沿着儒家传统,认为人性由天所赋。相较于前人“天”赋人性,使人不断追求“天人合一”进行心性修养,康有为提出“止”。认为“天”赋予人的“性”不是无限,而是有所限度,以此阻止人们不断去求“内在超越”。在解释《诗》:“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时,康氏认为:“天生民以物则善性,人人可以为善也。”他将人来源于“天”的事物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物”,“物”有“则”。另一部分是“性”,“性”喜好“懿德”。接着,他区分了“物则”和“天性”。康有为认为“物则”是万事万物因禀天成体而有的度量分界,万事万物之所以是禀天成物,为此不为彼,是所受天的度量分界不同。适应“物则”而有的种种特质,如“刚”“柔”“凉”“热”等,被他称为“性”。康有为对宋明理学虽有微词,然理学家对康有为思想形成的影响,要比他自己承认的多。这里很明显可以看出他受宋明理学“气质之性”的影响,与理学对“性源于天”的判断不同,他认为“性”是“物则”衍生出的特质。他说:“盖天每生一物,赋之以形色识性,皆有度量分界,一定之则,是谓天则”,“刚柔飞潜,各如其则而适其性,则能用之。若附子性热,大黄性凉,因其则,可以为医”。因而,“性”虽为“天赋”,同样有“天人合一”的“内在超越”的道德实践路向,但康有为并不通过价值判断把天视为善良之天,由天下贯到人的“性”也失去了善性的道德意味。康有为并不否认“性”可以为善,但是对“性”,要经过“正名”。
康有为认为世人论“性”,多依据自己的理解而来,使“性”名不符实。以孔子的标准为标准,他对“性”进行了梳理。“天生民有六经,言性者不当异。然其或曰性页善,或曰性未善,则所谓善者各异意也。”“正朝夕者视北辰,正嫌疑者视圣人,圣人所名,天下以为正。今按圣人之言中,本无性善名,而有善人吾不得见之矣。”“春秋大元,故谨于正名。名非所始,如之何谓未善已善也。”康氏从正名开始,认为圣人不言“性”,不曾见善人。“性”难说,善人难见,故孟、荀子、告子等性论皆有所偏。他认为“孟子下质于禽兽之所为,故曰性已善”;“荀子质于圣人故曰性未善”;他认为告子的“生之谓性”有理,但又不能解决善的问题,故他将两者进行了调和。康氏持自然人性论,认为“石生而坚,兰生而香”谓之“性”,人的“性”为“质”,而“质”是“檏”。康有为不认为天赋人的“性”具有善或恶,善恶只是人性的一种“功用”。他说:“是以米出于粟,而粟不可谓米;玉出于璞,而璞不可谓玉;善出于性,而性不可谓善。”康氏通过禾米之喻说明善虽从“性”中出,但“性”不可以称为善。虽与宋明理学从道德意义上认为天赋予的人性为善有了区别,然性含善,善由天赋的进路依然存在。为阻止“内在超越”的无限追求,转而向外部世界用力,康有为提出了“止”。认为,天赋予人的“性”有内有外,像人的身体,肤色等“形色”是“天性”的“止于外”,这也是所有“物”所禀受的“天性”,而人“止于内”的“性”则是“质朴”。质朴如何向善,康氏认为这是天止于外的王教所承担的任务。“天所为,有所至而止。止之内谓之天,止之外,谓之王教。王教在外,而性不得不遂,故曰性有善质,而未能为善也。”康有为从正名始,以圣人的标准为标准,认为性由天所赋,有善的“用”,天虽赋人性,却不是理学认为学者通过道德修养达到天人合一全然善性的境界;而天赋人性有所止,内外之分限定了人性的范围,苟无王教,则此善不可全然显露,这样就断绝了做“内在超越”追求无限道德修养达到“诚”、“敬”的境界,开出一条向外用力,注意人事的道路。在一定程度上,康有为救治宋明理学的“素手谈心性”的流弊,向先秦孔孟儒学返归,康氏的“王教”也显示出对理学的纠弊和对先秦儒学的发展。通过对西学的吸收,传统儒家的王教,也在康有为这里显示出不同内涵。
结语:
孟子以降,言道德实践层面的人性论终不免归于如阳明心学的在心性上下功夫,而产生“素手谈心性”的流弊。如何避免道德实践仅仅停留在心性层面,使“勉强学问”成为“心性”与现实世界相联系并有利于现实世界发展,这是康有为面临的问题。他通过“仁政”思想,将“人性论”与政治学说相结合,以期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所以,对康有为思想的理解,需要将他的人性论与政治学说紧密联系,厘清他对理学、心学流弊的救治,对仁政思想的深化。
 
 
参考文献:
[1]康有为.孟子微[M],北京:中华书局,1987:2-99.
[2]牟宗三.中国哲学的特质[M],吉林:吉林出版社,2010:20.
[3]萧公权著,汪荣祖译.康有为思想研究[M],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133.
[4]李存山.中国传统哲学纲要[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59.
[5]张恒.康有为人性论研究[J].当代儒学,2019(1):29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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